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举个例子

民事裁定书与民事判决书是什么意思?区别又在哪里?

【例1】甲向A,A一看,说“你这个案子应当向B”,于是就裁定“不予受理”。这是对“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是“裁定”。

民事裁定书,即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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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举个例子


裁定和判决属于诉讼法的范畴。

民事判决书,是在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的过程中,就当事人的实体方面的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决定。

决定跟判决不同:

2、内容和格式不同。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不要求具体叙述案件的事实,在格式上也不要求有事实和理由的区分;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则相对比较复杂,一般要求全面地分别叙述案件的事实和理由,在格式上也要求把事实和理由分开书写。

3、关于上诉的规定不同。民事裁定除法律明文规定准许当事人上诉的以外,一般不准许上诉,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民事判决除法律明文规定一审终审的以外,一般都准许上诉,在上诉期内,民事判决书虽已送发鸡篡课诂酒磋旬单莫达,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此外,民事裁定与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也不同,民事裁定为十日,民事判决为十五日。

按照法律不同的规定可以分为:准予上诉的民事裁定书、不准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和准许复议的民事裁定书等。

按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督促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公示催告程序的民事裁定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二、民事判决书有: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二审程序的判决书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判决书等几种类型,如何写好民事判决书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民事判决书也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

判决和裁决有何区别

2、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根据的事实是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如下:

判决是指对民事案件依法定程序审理后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依法作出一、民事裁定书与判决书的区别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结论性判定。

裁定是指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的事项作出的判定。

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一般一个案件一个判决;

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的判决和裁定到底有什么区别

拓展资料:

裁定与判决的区别:适用的事项不同、作出的依据不同、形式不同、上诉期限不同、法律效力不同。 1、适用的事项不同 裁定:解决的是 诉讼过程中 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 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 2、作出的依据不同 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 民事诉讼法 ,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 判决:根据的事实是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实体法,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阶段作出。 3、形式不同 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 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4、上诉期限不同 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作出的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 5、法律效力不同 裁定: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 判决:其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百五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百四十八条 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判决是指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审判机关的名义,对案件中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权威性的判定。

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的区别

判决与裁定的区别在于:

民事裁定书,是指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民事判决书,是指对所受理的民事和经济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终结时制作的用于就当事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实体问题作出处理的司法文书。裁定与判决的区别有四点: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裁定与判决的明显区别有:法律依据:

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二者都是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结论性判定。二者的主要区别是:。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判决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印章。

民事判决书与裁定书哪个

(一)适用的情况、范围不同。民事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一方面是为有效地行使职权,消除诉讼中的障碍,快速在推动诉讼进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比如管辖权异议,就是为了有效地避免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等。民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的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是为了促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即支持不支持原告的诉请。

(二)依据的法律不同。民事裁定书依据民事诉讼法作出,它存在于整个诉讼过程中;而判决书是依据《民法典》、《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作出,也只能在案件查清事实后才作出。

(三)生效的时间不同。民事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如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民事判决书除终审判或小额诉讼判决外送达后,得过了上诉期(15日)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四)救济途径不同。针对不同的民事裁定书救济途径不同,如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和驳回的裁定允许可以上诉,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而民事判决除终审判或小额诉讼判决外,只有上诉或审判监督程序。

(五)内容和格式不同。民事裁定书的内容相对比较简单,将事实和理由作下简单描述即可;而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则比较复杂,要全面将事实和理由交代清楚,也就是要做到有理有据。

(六)上诉期限也不同。对于允许上诉的民事裁定为自送达之日起十日,民事判决书为自送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达之日起十五日。

民事裁定书,即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主要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准许或不准撤诉、补正判决书中的失误、中止或终结诉讼。

民事判决书是代表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依照的民事法律、法规或经济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权力、义务关系)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又可分为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审判监督程序的的民事判决书、特别程序的民事判决书。

二、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是指对哪些具体问题可以适用民事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是:

(一)不予受理

法律规定,原告向,必须合乎法定条件,否则不予受理。具体地说,一是案件不属于主管;二是虽属主管但不属该管辖;三是法律规定暂时不能的。受理与否,关系到诉讼程序启动与否,故应用裁定。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受理案件后,当事人有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一经提出直接关系到该能否对该案行使审判权,不可不慎重行事,认真审查。审查认为异议有理,应裁定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审查认为异议无理,也应用裁定驳回当事人的异议。

(三)驳回这是一项弹性规定,目的在于适应民事审判中的新情况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虽涉及实体问题,但又与程序密切相关。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提出后得不到及时解决,必然影响程序顺利推进。故法律规定解决这两个问题要使用裁定。凡符合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条件者,裁定同意保全或先予执行,反之,裁定不予同意。和新问题,因为法律不可能对适用裁定的事项一一列举。

涉及当事人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驳回原告,重在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行使问题,故用裁定形式。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不准许当事人撤诉

当事人撤诉,事关他们的权利。但在我国,当事人的权并不是的,它需要辅之以的审查。撤诉成立与否,关系到诉讼程序能否继续进行,故准许或不准许当事人撤诉,都要使用裁定。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终结执行

中止或终结执行涉及的是执行程序,中止或终结执行是有条件的。合乎条件,应裁定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仲裁机关制作的仲裁裁决书经当事人申请,应作为执行根据,但法律要求接到当事人申请后应认真审查。法律文书无误时可交付执行,法律文书有误时,若开始执行便会侵害对方当事人利益。根据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对不予执行的须用裁定。

公证债权文书有错误的,应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三、民事裁定书生效时间

(一)民事判决书如果是一审判决(不包括院的一审判决),那就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没有人上诉之后生效;

(二)如果是二审判决或是院的一审判决书,那么自二审判决送达之后开始生效;

(三)如果判决书被撤销的话,那就不会生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

《中华民事诉讼法》百五十五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判决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印章。

判决和裁定有什么区别

法律主观:

一、两者的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 诉讼 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一、民事裁定书执的权利义务问题。 二、两者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依据的法律是 民事诉讼法 。判决依据的法律是民法、 婚姻法 、 继承法 、经济法等实体法。 三、两者形式、上诉范围、 上诉期限 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如下:

《民事诉讼法》百四十八条 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刑事判决和裁定有什么区别

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判决书,而可以有数个裁定书。判决书即案件结果的判决书,刑事裁定书是指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但也有是以裁定书结案的。例如原告自愿撤诉,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以裁定书结案的。

刑事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有:

法律客观:

1、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

2、裁定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阶段作出;

3、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等等。

判决是在审理案件终结时就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决定。裁判的一种。是行使审判权的体现。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刑、如何处刑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等问题。

刑事裁定书的裁定:

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凡用书面语形式表达的,称之为裁定书。

裁定书是常用的一种重要司法文书,其作用在于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保障的判决得以实现。生效的裁定书与生效判决书一样,都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

综上所述,刑事判决是指审判机关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否有罪,犯了何罪,是否应当被判处刑罚,处于何种刑罚等实体问题所作出的裁决,分为有罪判决和无罪判决。裁定是指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性问题所作出的决定。

【法律依据】: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人、辩护人和诉讼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裁判和判决区别

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是对当事人的实体争议和请求所作出的结论;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主要是行使指挥、协调诉讼活动权能的体现;

1、判决是对事实进行认定与处理,裁定是适用于诉讼程序的;

(三)驳回;

2、判决的表现需要用书面形式,裁定既可以是口头上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

《中华民事诉讼法》

3、上诉与抗诉的期限不一样(判决是十五天,裁定是十天);

4、一个案件中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只有一个,裁定有若干个;

5、两者作出的依据有所不同(裁定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判决依据的是实体法)。裁定只适用于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等情况,而判决是对案件的终局性判断。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拓展资料:什么情况给裁定书?

在执行中需要下裁定的时候,就会作出执行裁定书。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除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管辖的以外,通知原告撤回;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作出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民事诉讼法》

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印章。

行政诉讼中的裁定和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对前款项(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扩展资料: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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